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是几个月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
1. 伤情严重;
2. 情况特殊;
3.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条件是:
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延长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单位应负责提供护理。
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通常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并参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应在期满前向单位提出延长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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