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让员工辞职怎么办
1. 提前通知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2. 投诉 :
如果工厂拒绝接受您的辞职申请,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您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3. 劳动仲裁 :
如果工厂仍然拒绝支付工资或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5. 注意事项 :
在离职过程中,应妥善交接工作,并确保办理好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人事手续的转移。
保留好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请确保遵循正确的离职程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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